教育研究室職責
教育研究室是學校教育教學研究、科研管理及教學督導等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,其職責為:
一、認真學習和掌握國家、省及上級有關部門關于職業教育研究、科技管理及教學督導方面的方針政策,了解并及時把握教育、科研的相關動態。
二、制定并逐步完善學校有關教研科研及教學督導方面的規章制度,并予以貫徹落實。
三、組織對先進教育理念的及教學方法的學習、推廣和交流,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。
四、負責教研及科研成果的統計工作,組織對教研、科研成果的評定及表彰,并組織召開學校教育研究會的年會。
五、負責指導、監督和協調各專業科(部)的教研活動及第二課堂活動,統一落實對第二課堂活動的獎勵。
六、負責學?蒲谢鸬挠媱澒芾,組織課題的申報與研究,監督科研經費的使用。
七、編輯出版?督逃剿鳌,每年兩期。
八、負責與上級各相關學會及科研機構的聯系與溝通,并具體履行作為會員單位的相應職責。
九、根據學!督虒W督導條例》,具體負責組織落實教學督導工作,完成教學督導任務。
十、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臨時性工作。